概述

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,其中包括三名执行董事、七名非执行董事及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。董事任期为三年,可连选连任。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:
1)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向股东报告;
2)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、投资方案;
3)制订公司的财务方案和资本方案;
4)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制订基本管理制度;
5)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,并决定报酬和奖惩事项;
6)审议公司总经理提出的收费标准、收费办法及其调整的建议;及
7)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
本公司监事会由八名成员组成,其中三名职工监事,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及两名独立监事。监事任期为三年,可连选连任。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:
1)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;
2)检查本公司财务;
3)对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,纠正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;及
4)行使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。

组织架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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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大会

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,根据中国公司法行使职权。根据中国公司法,股东大会行使下列主要职权:
 
-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及投资计划;
- 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、监事,决定有关董事、监事的报酬事项;
- 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;
- 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;
- 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
- 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;
- 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;
- 对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;
-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;
- 修改公司章程;
- 法律、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于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事宜。

董事会
监事会